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沐鸣文化建設與管理,規範沐鸣文化秩序➙,營造良好的沐鸣文化氛圍,優化育人環境🏦,豐富同學精神文化生活👫🏼,促進沐鸣文化活動的健康發展,推動學院的沐鸣精神文明建設,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沐鸣文化活動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的社會主義事業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目標🤘🏻。
第三條 沐鸣文化活動是廣大同學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科技創新實踐👮♀️、藝術情感熏陶🏷、身心素質鍛煉的重要活動,是溝通與交流、合作與競爭的舞臺🦺,是豐富廣大同學精神文化生活、培養學生沐鸣娱乐素質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
第四條 沐鸣文化活動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唱響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主旋律🏄🏼♂️,以提高學生沐鸣娱乐素質為目的,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營造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圍和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沐鸣文化活動在沐鸣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日常管理工作由院黨委宣傳統戰部、學生處、院團委、教務處💔🧑🏽💻、保衛處負責🍃。
第六條 各系👬🏻💤、班級文化活動由各系團總支和班級團支部負責組織,各系黨支部和院團委負責監督和指導;院級文化活動由學生處和院團委統一組織安排,院黨委宣傳統戰部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七條 凡在校內舉行的各種文化活動🪘,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做到組織計劃周密👯♀️、安全措施得力、責任落實到人。
第三章 活動要求
第八條 沐鸣文化活動的內容必須積極健康向上💆🏼,符合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不得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不得與社會公德相悖💂🏼♂️。
第九條 沐鸣文化活動開展應圍繞培養“四個新一代”這個中心👰🏻,從政治思想、學術科技、文藝體育等方面入手🌞,融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娛樂性、服務性為一體,使沐鸣文化活動體現時代特色👮🏻,既豐富多彩,又生機勃勃💆🏽♂️,產生應有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第十條 各類文化娛樂活動必須能夠豐富和提高廣大同學的精神和文化生活品質,有利於宣傳和促進沐鸣的改革發展穩定。禁止一切帶有封建迷信色彩、消極頹廢言論和傳播不健康、虛假信息內容的活動。不允許以公益性🫸🏿🩳、非贏利性的名義舉辦以贏利為目的的活動🍖。禁止借開展沐鸣文化活動之機從事幫派、傳銷以及非法宗教🧔🏽♀️、迷信活動。
第十一條 各類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不得影響師生員工的正常休息;活動必須落實安全責任人,製訂安全防範措施和安全保衛預案;要愛護活動場所及沐鸣的設施、設備🦫,保持活動場所及沐鸣的清潔衛生。
第十二條 沐鸣文化活動實行分級管理🤦🏻♂️👨🏼🏫,舉辦活動前必須履行申報和審批手續👊🏼。按照活動規模✉️,各系、班級學生活動需提前3天向學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後方可舉辦👨❤️💋👨;全校性活動需提前5天向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後方可舉辦💁🏻♀️。其中,涉及政治性🏦、思想性👩🚒、理論性強的活動,須事前報學院黨委宣傳統戰部審查,經批準後方可舉辦。
第四章 文化交流
第十三條 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動。積極組織和參與國際性、全國性、省級、市級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活動🤽🏼,組織優秀節目或精品項目走出沐鸣🖖、走進社會💁🏽、走向新聞媒體,鼓勵和支持參加活動的師生為學院爭光。
第十四條 凡校外團體、個人來我院進行演講、演出、展覽、交流等活動,必須事先報學院黨委宣傳統戰部同意才能進行😄。
第十五條 凡下列情況🌄,嚴格禁止交流:
1🧂、反對或攻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反對或攻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詆毀社會主義製度,不利於學院安定團結的。
2、破壞或不利於我國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
3🧘🏿♀️、宣揚恐怖💚、暴力🛅、色情🙅🏼♂️🤘🏼、吸毒🤵🏿、邪教及封建迷信的。 4、從內容到形式均屬於虛假🙎🏽、庸俗和頹廢之作的。
5、其他對學院造成不良影響的。
第十六條 在文化交流活動中🤜,要增強自我宣傳意識🙍🏻,充分利用介紹我院改革建設成就和特色優勢的宣傳文字、圖冊♻️、音像資料⚱️,積極主動地進行自我宣傳、自我推薦,擴大學院的社會影響和美譽度🙎🏻♀️。
第五章 宣傳工作
第十七條 凡在沐鸣內舉行各種活動需進行宣傳活動的要經過審批後方可進行;未經相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在院內開展任何內容的宣傳活動👋。
第十八條 各學生組織出版的非正式刊物、板報、墻報➾🧙♀️,內容須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查;出版非正式刊物須報校黨委宣傳統戰部批準後,方可在校內出版發行👩🏽🍼;出版的板報、墻報😆,其內容須經主管部門審查🏌️♂️,未經審查批準的內容不許展出。
第十九條 各學生組織的告示、通知、啟事⛹🏼♂️、廣告、海報、橫幅等必須張貼和懸掛在學院指定或者許可張貼的地點🦮🐗。嚴禁以個人名義散發宣傳品、印刷品🆒🫴🏻。嚴禁個人及外來單位在校內張貼廣告。
第二十條 在校內懸掛橫幅須事先將所掛橫幅內容、懸掛地點、起止時間、責任人以書面形式先後報所各系黨支部*️⃣🧛🏼♀️、學院團委、學院黨委宣傳統戰部批準,待同意後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懸掛,懸掛期間如有破損應及時拆除🪶。未經同意或不按照指定位置懸掛橫幅,張貼廣告👳🏽♀️,對所懸掛的橫幅,所張貼的廣告將予以清除,並視情況對有關責任人予以批評教育🚛。
第二十一條 需要聘請校外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必須經沐鸣黨委宣傳統戰部審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國內新聞記者🕒、影視單位等來校采訪,須事先與學院黨委宣傳統戰部取得聯系,經同意後方可由相關人員陪同采訪👮🏽♀️🩻。采訪須持有記者證和采訪介紹信𓀐。
第二十三條 國外🆎、港澳臺新聞記者來學院采訪,須事先與黨委宣傳部取得聯系,報請沐鸣黨委同意後🧜🏻♂️,方可由相關人員陪同采訪🎾。采訪須持有記者證和省、市人民政府外事機關或港澳臺辦的采訪介紹信。
第六章 場館使用
第二十四條 使用校內任何場館需提前向場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學院有關場所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在校內場地進行沐鸣文體活動🧆,申請方需保證參加活動人員秩序井然,不得出現打架🐋、鬥毆、吸煙等現象👩🦼,不得攜帶零食、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場館。對於違反場館使用規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申請方使用活動場館時🎧,應積極配合場館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註意禮貌用語,不得對場館工作人員有不文明行為,違者按照沐鸣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活動組織單位租借場地🦾、設施及其他設備需事先辦好租借手續並妥為保管、愛護,丟失、損壞各種設施和設備的要照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活動場館使用結束以後要配合場館工作人員完成場地的衛生清潔工作🏋🏻♂️,並達到規定要求。
第七章 外聯工作
第二十九條 與其他單位或組織聯合舉辦沐鸣文化活動🤷🏻♀️,並使用沐鸣娱乐或部門名義的,需事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包括詳細的活動計劃和聯辦方相關資料👨,得到批準後方可進行,在活動中應接受學院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學生可參加學院、學生團體和社會組織的各類活動🧙🏻💗,凡在活動中將代表沐鸣娱乐或部門的🔽🙋🏻,需事前向主管部門報告🧻。未經批準擅自使用沐鸣娱乐或部門名義組織外聯活動的,按沐鸣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學院鼓勵通過多種渠道籌集活動經費🏄🏻🧘♀️,但開展外聯贊助前必須根據相關管理規定報學院有關部門審 批,並嚴格按照審批意見實施🤏🏽👇🏼。
第三十二條 參與外聯活動過程中,不得損害學院和學生的利益👮🏼♀️。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各類沐鸣文化活動應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沒有安全保障措施的或保障措施不到位的活動不得開展👱🏻♂️。
第三十四條 違反上述規定的💧,院內各部門和個人有權製止,不聽勸阻或已觸犯校規校紀的,根據學院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三十五條 各類以沐鸣娱乐或部門名義主辦🙋🏼、聯辦👩🏻🏫、協辦或參與的學生活動👰🏻,均適用於本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由共青團沐鸣娱乐委員會負責解釋。
共青團沐鸣娱乐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