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增刊“的定義
各位教師🕐🪷:
1、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31號)中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種期刊每年可以出版兩期增刊。”
2🧑🏼🍳、增刊是在正常的期刊以外增加發行的一期刊物,如一年12期⬅️,年終加一期就是增刊。有的是發行商為了增加收入和滿足用戶需求增加的,有的是發行商為了答謝訂戶而發行的等等。每年出兩期,上半年一期,下半年一期。增刊不是刊物的主要部分🍛🙆🏼♂️,對發表在增刊上面的文章要求要低一點🫂,範圍要廣一些,大都不被論文網(如中國知網)收錄🦸🏽🚲。一些核心期刊也出增刊或專輯,增刊或專輯不能等同於正刊🧑🏻🎤。例如🍣:《西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是中文核心期刊👨🏻🦰,但《西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增刊不能算是中文核心期刊,它是為了滿足廣大作者的要求而增加的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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