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意見
為加強高校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端正學術風氣𓀉,提高學術水平,促進學術繁榮和發展,根據中央紀委《 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嚴肅處理高等沐鸣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等規定, 結合雲南高校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意見。
一😑、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內容
(一)師生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內容
高校師生(含教學人員、科研人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學生等,下同)利用學術管理職權謀求個人私利的;濫用學術權力和學術信譽的🧚🏻;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和論文的;篡改他人學術成果和論文的;偽造或篡改數據、註釋、文獻🙅🏻♀️、事實的;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的;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的;重復發表學術論文的📂🏂🏽;泄漏學術秘密的;為爭項目、爭經費、爭獎項或爭發表學術成果與相關人員進行權錢交易的;代寫論文明碼標價叫賣的;違反其他學術誠信要求的🚣🏻♀️;
(二)管理部門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內容
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學位委員會委員利用學術評鑒、學位評定、職稱評聘💑、學術不端行為調查、學科專業建設等學術權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教務管理部門和研究生管理部門人員利用招生,特別是自主招生,以及學生考試、論文答辯🦕🙌🏽、畢業資格審查、學位證書發放等學術權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科研管理部門人員利用科研立項評審🔶、結題驗收🐩、成果申報🫓、專利審查等學術權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人事管理部門人員利用師資培養、人才選拔、職稱評聘🧏🏿♀️、評優授獎等學術權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教學院系有關人員利用學生管理😈、教師管理、教學管理、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學術權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科研單位人員利用人才管理🎟、科研管理🧝🏼♀️、經費管理等工作中的學術權力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
二👸、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階段性目標
根據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工作內容🪃、工作環節,查找風險點,理清風險表現形式,提出防控措施🍈,實施動態化監管,註重過程糾偏,及時處置風險𓀐。
(一)強化廉政風險預警
通過全面查找、分析不同項目、不同環節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科學評估⏳、確定風險等級,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要求,製定有針對性的風險防範措施。做好在學生考試管理、論文答辯管理、畢業及學位管理,教師的項目管理、成果管理、專利管理☕️、職稱管理、評優授獎管理🙎🏽♂️、人才選拔和培養管理、學術會議管理等主要的學術活動管理,以及主要工作環節中的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重點做好部門職責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製度機製風險和外部環境影響風險的防控管理工作🔫。針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工作項目和關鍵環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分析、研判和評估👨🏻🏫🧵,對可能引發腐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預警★,做到早發現、早提醒;對不同風險級別的給予相應的預警✧,特別是提醒高風險領域工作人員謹慎用權,進而建立相應的防範機製。
(二)強化風險處置糾錯
通過設立舉報箱、公開監督舉報電話、開設網上投訴專欄、及時收集師生意見等方式建立風險監控網絡,加強權力運行過程中廉政風險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加強管理和監控✹🍴。通過單位定期自查與階段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據廉政風險防範管理的考核標準,對廉政風險防範管理的各項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考核。創新監督方式和手段,強化監督實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問題🕴🏼,及時化解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發生的機會🧬🤟🏿;及時運用談話函詢、警示誡勉、責令糾錯等製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好糾正處理工作。特別是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涉及學術誠信的廉政問題過程中🕛,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規範程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根據學術不誠信及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誠信及不端行為人給予相應處理。
(三)強化動態監督管理
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隨機抽查🍚🏦、辦事公開🤛🏿、重點環節監督、紀律檢查監督、黨外監督等方式,對廉政風險實行全方位的監督管理👰🏿♂️🤦🏿♂️。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學位評定委員會🦹🏼♂️、教務管理部門👰🏼、研究生管理部門、科研管理部門、人事管理部門、教學院系和科研單位等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結合高校改革發展、反腐倡廉實際需要和新要求♿️✌🏻、新形勢,及時調整完善廉政風險內容🚃、等級、防控措施和防控責任🥵,加大動態監控力度🐟。尤其要註意結合群眾來信來訪、監督檢查和經濟審計中發現的廉政風險,以及違紀違法案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運用逆向分析查找風險盲點或防控薄弱環節🤞🕹,完善風險防控措施。加強調查研究,定期分析防控機製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動態評估體系🧖♂️,對廉政風險防控機製建設效果進行定期評估,形成發現問題能及時修正的動態管理體系。
三、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高度重視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加強統一領導、沐鸣娱乐協調。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學位委員會、教務管理部門、研究生管理部門🚣🏻、科研管理部門🔸、人事管理部門、教學院系和科研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面履行學術誠信管理職能。要及時溝通信息和交換意見,定期或不定期地通報學術誠信風險防控情況👰🏿♂️、分析學術誠信風險動態、部署學術誠信風險防控工作🙆♀️、研究學術誠信風險防控措施,超前研究防控對策和監管措施。切實加大協同監管力度,定期檢查和抽查學術誠信情況☔️,形成監管合力,提升監管效能🧔🏻🏄🏽♀️。
(二)加強製度建設,提供製度保障
各高校要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加強學風建設、推進學術誠信、處置學術不端行為等規章製度👨🏽🍼,規範學術行為🏟,防範學術風險,逐步健全學術管理和內部控製製度🏖。
建立和完善科學的學術評價機製。克服重數量輕質量的傾向,改變簡單以科研成果數量多少評價人才🤛🏼、評價業績的做法🐸。同時實行評審回避製度🧏🏼、民主表決製度和專家信譽製度,建立評審結果公示和意見反饋機製👨🏽🦱。強化行業專家在學術評價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海內外行業專家學術評價機製。
建立和完善人員聘任製度和人才評價體系。逐步完善崗位分類分級體系😖,按照“因需設崗、公開招聘、競爭擇優、合同管理”原則,深入推進人事製度改革🟡。根據沐鸣、學科和崗位的不同特點,堅持公正規範的評價程序。
建立健全學術監督和製約機製。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評審💁♀️、學術成果鑒定程序,強化申報信息公開製、異議材料復核製、網上公示製和接受投訴製等製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健全學術道德獎勵和懲處機製。開展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標準製定🫱🏻、情況調查、考核評議等工作,促進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經常化、規範化👂🏼、製度化⛏。
(三)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強化科技防控
建立完善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的科技防控體系。在完善會議評審🧏🏽、通訊評審等工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計算機和網絡技術作用,進一步倡導網絡評審。充分發揮論文檢測軟件、學術不端文獻(期刊)檢測系統🙍♀️、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等現代信息技術在防範學術不端行為中的作用。建設輿論監督電子平臺🪅,加強對網評、跟帖、博客等網上反腐輿情的跟蹤監控🤟🏿,註意從中發現和排查線索;完善網上舉報投訴平臺,使群眾更加便捷地進行檢舉👨👩👦👦、控告☝🏿、申訴🚯、投訴。建立包括廉政檔案、個人財產申報、個人道德誠信在內的高校師生廉政誠信信息系統,促進高校學術誠信信息管理體系建設🥸📹。
(四)強化教育和自律🧍🏻,促進教風✥、學風、校風建設
嚴肅教風、學風、校風🤫,推進沐鸣廉政文化建設,促進高校學術風氣凈化,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0️⃣、培訓工作,增強高校師生學術誠信自律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把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作為教師培養🧛🏼♂️,尤其是新任教師崗前培訓的必修內容,並將其納入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學之中🏚。通過校內報刊🎊、廣播、網絡👨👩👧👧、櫥窗等途徑和形式,廣泛開展學術道德、學術誠信、學術規範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形成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宣揚學術誠信🩲🦹♂️,鞭笞學術劣跡。
高校師生要嚴守學術紀律、學術規範𓀝、學術道德⏲,倍加珍視學術尊嚴和學術信譽📽,不得違反學術紀律🧑✈️、不得濫用學術權力🫲🏿、不得損害學術聲譽♉️、不得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論文🧑🚒、不得在他人學術成果和論文上署名、不得偽造數據和事實、不得重復發表學術論文、不得泄露學術秘密👷🏻,遵守學術紀律,維護學術聲譽。
高校學術管理部門人員要嚴守學術紀律、敬畏學術權力👩🔬、推進學術公平♚、謹防學術腐敗,不得褻瀆學術尊嚴,不得敗壞學術聲譽,不得利用學術評鑒、學位評定👨🏿🎤、職稱評聘、學生考試、論文答辯🛤、資格審查🧖🏼、證書發放、項目評審、結題驗收、成果申報、專利審查🤽👨🏿🎓、師資培養🫱🏻🍞、人才選拔🧑🏿⚖️、評優授獎、學生管理、教師管理、教學管理、人才管理、經費管理等學術權力吃拿卡要,維護學術公平,促進學術發展。
(五)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
把推進學術誠信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和懲防體系建設檢查考核內容🚣♂️,並將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獎勵、晉級、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學位委員會👵🏼、教務管理部門🪁、研究生管理部門🚗、科研管理部門、人事管理部門、教學院系🦠、科研單位要加強對學術誠信廉政風險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學術委員會要按規定設立執行機構👶🏽😽,按照“規範程序、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的原則,對學術不端行為進行調查評判,對舉報人予以保護,對被調查人予以尊重,對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澄清,對學術不端行為予以暫停科研項目申請和學術獎勵資格、暫停或終止科研項目和追繳項目經費、取消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等處理🏌🏿🕺🏿,對觸犯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察等部門處理,倡導學術誠信🚘,保護學術權益🗞。紀檢監察等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加大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罰力度🌡,調查和處理結果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或通報,推進學術公開,嚴明學術紀律。對失職瀆職,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違紀行為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對違法行為應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