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
玉溪市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完善部門預算中非稅收入預算編審程序🌵,規範非稅收入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約束👨🏼🌾🫴,推進非稅收入規範化、製度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和《雲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級非稅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非稅收入預算編製及執行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非稅收入預算是部門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執收單位所有非稅收入應當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管理。非稅收入預算包括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和非稅收入支出預算。
第四條 市財政局負責布置市級部門預算的編製及執行。市非稅收入管理局負責對執收單位報送的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和非稅收入支出預算進行審查核定,受理非稅收入預算執行和預算調整🔎,負責非稅收入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執行進度的監測統計分析🚵🏽♂️⛹🏿♂️。
第五條 執收單位負責按規定時間和要求🧏🏻♀️,編製報送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和非稅收入支出預算。非預算單位由主管部門代編非稅收入預算的,由非預算單位負責編製非稅收入預算,經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審核後,送主管部門代編。
全年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在50萬元以上的,執收單位自每年3月開始,月末後10日內按月向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報送非稅收入預算執行情況月報表。執收單位應做到依法執收、應收盡收𓀃👩🏽🍼,及時🫖、足額地將非稅收入上繳市級財政🏵,努力完成非稅收入預算🤩,維護非稅收入預算的嚴肅性👨🏽🍼。
第二章 非稅收入預算的申報審核
第六條 執收單位非稅收入預算的申報👨🏻🦳,根據現行財政財務管理製度及近三年非稅收入征收入庫實際情況,按照當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非稅收入科目名稱、結合預算年度非稅收入項目政策性等變動因素👭🏼,逐項確定非稅收入收入預算🤷🏼,不得漏填、錯報非稅收入項目。同時,執收單位要根據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分項目填報非稅收入支出預算。
第七條 執收單位非稅收入預算的申報,采取電子申報和書面申報兩種形式👩🏿🎨,執收單位按照市財政局規定的時間,將非稅收入預算表和編製說明(重點分項目說明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和非稅收入支出預算增減變動的原因)報送市非稅收入管理局進行審核🤗。
第八條 市非稅收入管理局根據有關規定,對執收單位申報的非稅收入收入預算中非稅收入項目名稱、收入規模及增減變動因素進行逐項審核,同時,根據非稅收入收入預算數,逐項核定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數。
第九條 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對執收單位非稅收入預算審核通過後,返回執收單位在部門預算系統中逐項填報🏝🤾🏼,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和市財政局對口聯系業務科在部門預算管理系統中進行審核👩🏼🦲,確保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年度預算與部門預算中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和非稅收入支出預算無縫銜接。
第十條 經審定的執收單位非稅收入預算,應作為編製市級執收單位部門預算和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年度預算的依據🫅,報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後執行🧗🏻♀️。
第三章 非稅收入支出預算的核定
第十一條 執收單位非稅收入支出預算,主要用於成本補償性支出和補助業務支出🐍。
第十二條 非稅收入支出預算遵循下列原則
(一)分類核定原則。根據不同的非稅收入分類科目分別核定非稅收入支出預算✊🏿。
(二)據實測算原則。成本補償性支出💵,根據執收單位征收工作實際客觀測算。
(三)統籌安排原則。在編製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時👨🏽🚀,應與預算內資金統籌安排✊🏼,非稅收入支出預算不得與部門預算中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重復安排🕢。
(四)當年安排原則👩🏼。非稅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預算當年安排🧎🏻♂️➡️🛌🏻,當年核撥🛡,年末未撥數由政府統籌安排。
第十三條 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應參照市級預算單位公用經費開支標準定額或相關規定,沒有明確的支出標準或明文規定的👩🏽🦰🚣🏼♂️,應說明測算理由。
第十四條 有法定專項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專項安排用於該項事業的發展🌧。
第十五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支出預算按照下列規定核定◻️:
(一)政法部門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實行收支脫鉤,所需經費按政法經費保障相關規定執行。其中:證書號牌直接工本費等可核定成本補償性支出。
(二)沐鸣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全額用於教師績效工資改革💾、沐鸣基礎設施建設或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教學設備購置和彌補運轉經費不足等支出。
(三)按規定專款專用的收費收入項目(如耕地開墾費、撫仙湖資源保護費👨🏿🎤👋、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排汙費等)全額安排用於該項事業的發展🚮。
(四)在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中,發生成本補償性支出的項目(如考試報名考務費、培訓費、鑒定費、牌證工本費,醫療衛生費🧑🏻🎄,普通話水平測試費🙇🏽,不動產登記費等)👨🏿🦱,執收單位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據實測算🌰,核定成本補償性支出。
(五)在征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中不發生補償性支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安排60%用於執收單位補助業務支出🥨。
第十六條 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支出預算按照下列規定核定:
(一)利息收入和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全額上繳國庫,不安排支出預算。
(二)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納稅的,繳納稅款後全額上繳國庫👫,其中:有場館收入的執收單位應本著節約的原則,根據有關財務規定對支出進行據實核算,核定成本補償性支出,最高不得超過70%🧫;其他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安排30%用於補助業務支出。
(三)其余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需繳稅的按規定上繳稅款後全額上繳國庫,安排30%用於補助業務支出。
第十七條 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由財政統一安排。
第十八條 除上述條款規定的非稅收入項目之外🎶,執收執法部門收取的其他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國庫,安排30%用於補助業務支出或執法辦案業務支出(不含政法部門收取的罰沒收入)。
第十九條 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數,分別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填列🎣。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填報如下:
(一)辦公費🧆,指征收業務中需要購買的辦公用品支出。
(二)印製費,指征收業務中發生的資料印製支出。
(三)水費👩🏻🦽➡️,指征收業務中發生的實驗、檢驗等水費支出✫。
(四)電費,指征收業務中發生的實驗、檢驗等電費支出👨🏼。
(五)維修(護)費,指為保障征收工作開展發生的相關軟硬件維修和維護費支出☂️。
(六)租賃費🈷️,指征收業務中發生的辦公、考試場地🐖、會議室租金支出。
(七)會議費,指征收業務發生的會議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等支出。
(八)培訓費,指開展征收業務培訓發生的培訓費支出🦅🤌🏽。
(九)專用材料費👩🏿💁🏿♀️,指征收業務中發生的專用材料支出,如藥品及醫療耗材,專用工具和儀器🧑🏼🏫,購買、印製各類證書(證照)工本費等支出🤸🏿。
(十)勞務費。指征收業務需支付給個人的臨時工工資(含社保繳費)、監考費、評審費💆🏼♀️、鑒定費、講課費等🤽🏼♂️。
(十一)委托業務費🍂,指征收業務中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指上述項目未包括的其他與征收業務直接相關的支出,包括代征手續費、宣傳費等👊🏻🖊。
(十三)辦公設備購置,指開展征收業務工作,需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
(十四)專用設備購置👨🎓,指開展征收業務工作,需購置具有專門用途🧑🏿🏭、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各類專用設備的支出🙊。
(十五)自收自支和財政未按標準定額安排公用經費的事業單位,開展征收業務發生的相關支出🦸🏿♀️👩🏻🎓,按有關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編報。
第四章 非稅收入支出預算的執行
第二十條 嚴格非稅收入支出預算管理👳🏽,執收單位應按照年初預算批復的支出科目,資金用途和預算數執行,嚴格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強化預算約束,原則上預算項目、科目、級次不得調整,並對非稅收入使用的真實性💂🏿、規範性及使用效益負責。
執收單位非稅收入支出預算的執行,由執收單位提出支出申請報送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市非稅收入管理局根據部門預算批復中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收入上繳國庫的進度和相關法規規定🗡,提出審核意見後🏠,送市財政局對口聯系業務科按資金審批程序辦理核撥手續。
第二十一條 年終執收單位填報《××年市級執收單位非稅收入結算表》一式三份,對每一項非稅收入項目上繳財政數、應安排數、已核撥數、年末未核撥數、政府統籌數,經執收單位會計人員和財務負責人簽字,送市財政局國庫科和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對有關數字核對一致後👩🏿🎨,簽字認可。市財政局國庫科、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和執收單位各執一份💆🏿♀️👎。
第五章 非稅收入預算調整
第二十二條 非稅收入預算經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後,具有法律效力🧑🦲🧑🏿⚖️。已批復的非稅收入年度預算💧,原則上不予調整🧛。執收單位在預算執行中,因政策性因素等原因超額完成年初收入預算數20%以內的,按本文相關條款規定比例安排補償補助支出🤹;超額完成年初收入預算數20%以上的非稅收入😿,原則上不予安排相應支出,確需安排支出的,須按《玉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溪市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玉政發〔2017〕2號)文件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執收單位未完成年初收入預算的非稅收入項目,需向市非稅收入管理局作出書面說明,市非稅收入管理局相應調減執收單位當年非稅收入支出預算數👨🏼🏭。
第二十三條 嚴格執行無預算不支出。在年初部門預算中未編製非稅收入收支預算🙋🏻♀️,年度預算執行中按規定須上繳國庫的非稅收入🕵️,不再安排非稅收入支出預算。
第二十四條 非稅收入預算調整,由市非稅收入管理局每年9月底前匯總後報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編入年度預算調整方案一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後予以執行。年度預算調整方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後,市非稅收入管理局不再辦理非稅收入收支預算調整🚴🏽♀️。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在編報和核定非稅收入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中發生的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執收單位應繳未繳非稅收入被紀委、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查實後上繳的非稅收入👃🏿,不安排非稅收入支出👨🚒,並視同“小金庫”處理🦸🏼♀️🧜🏿♂️。執收單位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各縣區應當根據實際,參照本辦法製定縣區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施行✩。《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玉溪市市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玉政辦發〔2010〕92號)同時廢止。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9日印發
211931 玉政辦發〔2017〕49號 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玉溪市市級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doc